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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呼和温都尔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2 09:02:53
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呼和温都尔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建设延期的请示》(巴发改机铁字〔2015〕494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为满足齐华矿业及周边企业产成品运输要求,降低运输成本,我委于2013年12月以《关于呼和温都尔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铁路字〔2013〕2744号)核准该项目,项目业主单位为内蒙古齐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你委上报文件及相关材料,经审核,由于项目业主筹资困难等原因致使该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能开工建设,项目业主正在筹措资金并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备案项目延期和变更程序(试行)》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请你委协调督促项目业主按期开工建设。其他事项仍按照原核准批复文件执行。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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