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自治区体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项目立项的函》(内体经济字[2015]27号)及《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呼伦贝尔市冬季运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是全国冰雪运动开展较早的地区,是自治区冰雪运动的主要基地。为了加快我区冬季体育运动发展,满足我区冰上项目训练和承接国内冰上赛事需求,促进群众性冰雪健身活动开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建设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项目。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其中,大道速滑馆28000平方米,观众座位3000座;短道速滑馆12500平方米,观众座位3000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训练和比赛场馆土建及设备安装,动力中心、制冰站及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工程建设投资3.4亿元,资金由自治区安排解决。项目征地、配套基础设施等由呼伦贝尔市落实。 四、本项目实行代建制,具体代建方式在可研批复阶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