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期。伴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体育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守望相助、团结奋斗,锐意改革、迎难而上,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加快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着力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展现了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体育的独特风采。
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全区所有盟市和73.39%的旗县(市、区)建立了体育总会,体育类社团组织进一步壮大,达到每万人0.6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9万余人。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82.35%的旗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81.35%的苏木乡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61.43%的嘎查村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点,一大批“广场工程”、“户外营地”、“健身步道”等设施投入使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66平方米。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3%。
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稳中有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竞赛组织水平进一步提高,优秀运动队科学训练水平、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等工作得到加强,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参赛人数、参赛项目和奖牌数、总分全面超越上届。
体育产业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提出了体育产业发展目标和政策举措,一批以“车”、“马”和“草原”、“沙漠”、“冰雪”为特色的体育产业正在兴起。体育彩票销量稳步增长,截至2015年底,体育彩票累计销售120亿元,筹集公益金33.5亿元。
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开局良好。组织领导体系、政策规划体系、足球竞赛体系、人才开发体系、经费保障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初步形成,足球赛事蓬勃开展,足球文化氛围日益浓厚,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强。
体育法制、体育科技、体育宣传等取得长足进展,体育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和深化。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意见》和《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自治区六部门联合制定了《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等保障性文件。成功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和第十三届世界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等重要赛事。中俄蒙国际青少年运动会形成机制。
二、“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和体育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政府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资源不足,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滞后,特别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尚需提高。重点项目优势不明显,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竞赛体系尚待完善,职业化体育赛事发展进程缓慢。
体育产业发展还处于培育阶段。产业主体实力较弱,产业形态单一,对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体育资源挖掘不够,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
足球改革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足球人才匮乏,场地基础设施薄弱,足球社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足球文化和足球产业尚未形成,影响和制约足球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三、“十三五”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体育发展提出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体育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性事业,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先后提出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要求全面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方案,有序推进依法治体和健康中国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党和国家对体育的重视和支持更加有力,标准要求更高。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体育消费成为新增长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体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出了要求,将推动体育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均等化、多样化发展,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群众健身意识逐渐提高,对体育服务的需求日益高涨,体育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将不断增强,成为消费升级、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
——改革创新日益深入,跨界融合发展成为新趋势。在“四个全面”战略构想和“五大发展理念”指引下,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多元化发展愈加显著,以数据共享、资源共通、方法共用、人才共培等为主要途径的体育内部融合以及与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跨界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体育和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将产生更加积极全面的互动。
——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体育智慧化发展成为新亮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一轮创新发展浪潮已经到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成为未来各领域创新发展的核心。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迎合了体育参与者的个性化诉求,促使体育智慧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
——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伟大实践为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健康内蒙古、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等独特作用提供了新空间。体育与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和各族人民幸福生活将产生更加积极全面的互动,筹办2020年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推进国家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等重大任务将进一步提升内蒙古体育的影响力,我区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新时期。
第二章 总体战略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密围绕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把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进体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深入探索“十三五”时期体育工作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稳步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为体育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优秀运动队项目与非优秀运动队项目、夏季运动项目与冬季运动项目,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体育领域与社会其他领域,城市与农村牧区、东部与西部的协调发展。
——健康节俭,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体育行业绿色低碳优势,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健康内蒙古”建设。促进体育为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做出贡献。
——协作融合,开放发展。加强体育与社会相关领域的沟通和协作,推动体育与旅游、文化、教育、卫生的融合发展,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充分发挥体育在对外交流中的独特功能与作用,推动体育成为“向北开放”的重要力量。
——服务民生,共享发展。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做到体育发展为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发展思路
——以更宽的视野认识体育,增强三种意识。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认清体育发展的新形势,常有改革发展的倒逼恐慌;明确体育发展的新要求,常感担承重任的本领恐慌;找准体育发展的新方位,常思适应角色的落伍恐慌。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把担当作为一种政治责任,思想境界。大力培养圆梦意识,始终保持高昂的进取之心,在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伟大实践中,推动体育工作有其地位,有所作为、有大作为。
——更高的境界发展体育,推进三化进程。推进群众体育生活化进程,着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竞技体育集约化进程,不断优化训练竞赛发展方式;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进程,培育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更优的标准建设体育,实施五大工程。实质性推进体育文化工程,丰厚我区体育发展的文化底蕴;实施高水平人才梯队工程,形成完备的体育管理人员、竞技体育专业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产业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品牌创建工程,重点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品牌赛事和活动。全面启动信息服务工程,创新体育管理方式,用现代手段满足人们健身服务的新需求。精心组织设施建设工程,科学规划新建项目,创新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提档升级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
——更活的思路经营体育,抓好三类赛事。办好专业性赛事,充分发挥发现人才、锻炼队伍、积累经验、提高竞技实力的作用;放开群众性赛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活动,引导支持各种社会组织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搞活商业性赛事,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让各种体育资源“活”起来。
——更实的举措保障体育,构建三个体系。构建以发展为牵引、问题为导向,合法依规、方便操作的政策法规配套体系;构建以《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为主要内容的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区三级全覆盖的战略规划体系;构建政府主导、体育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
四、发展目标
——群众体育生活化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亲民、便民、利民、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群众科学健身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健身活动、品牌赛事和特色赛事更加深入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左右。
——竞技体育集约化格局全面优化。贯彻奥运争光计划,项目布局均衡合理,资源不断优化整合,人才梯队建设体系完善,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
——体育产业市场化成效明显。基本建立内蒙古特色鲜明、布局结构合理、产品和服务丰富的体育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从业人数、经济效益在自治区国民经济中占有较重要地位。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左右。
——足球大区的雏形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基本理顺,足球人口明显增加,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优秀人才初步显现,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显著提高。
第三章 重点任务
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育融入群众生活、服务群众生活,为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
(一)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大群体”工作格局,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打造“10分钟健身圈”,新改扩建的居民区,按照人均室内不低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盘活存量资源,改造一批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加强城乡结合地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高标准完成中央资金支持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工程,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实现旗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苏木乡镇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嘎查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全覆盖。在苏木乡镇建设一批小型全民健身馆。
(三)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各旗县普遍建有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城市社区、苏木乡镇都建有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形成组织健全、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社会指导员队伍。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相结合的新模式,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素质。加大职业体育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加快认证步伐。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球类、健步走(跑)、广场舞、骑行、登山、徒步等群众喜爱、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足球、龙舟、赛车、马术、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继续实施“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群众性品牌赛事创建活动,持续扩大 “百县万人”系列赛、 “男儿三艺”大赛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倡导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每天健身一小时,组织开展工间操或其它形式的健身活动。
(五)完善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体系。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社区)四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络。创建一批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国民体质测试仪器和全民健身器械物联网,促进智能测试与传统测试的高度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经营实体。广泛开设全民健身大讲堂,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建设内蒙古体育医院,推动体育科研、体育医疗服务大众、向基层延伸。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
(六)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力推广马术、搏克、射箭、曲棍球、驼球、抢枢、布鲁、安代操、筷子舞等有发展空间的民族类项目,挖掘整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争取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支持学校将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体育课程内容,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和促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
(七)提升青少年体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夏令营”、“百万青少年上冰雪”、“俱乐部活动月”、“体育项目进校园”等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八)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的健身权利。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健身权利。建设一批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的公共体育设施,培训一批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扶持老年人健身社会组织,推广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科学健身方法,加大供给力度,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
二、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调整优化项目布局。坚持奥运战略和全区竞技体育一盘棋思想,突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主力军建设地位,动态调整和科学配置资源,巩固和加强传统优势项目(马术、拳击、摔跤、柔道、射击、竞走、马拉松、曲棍球等),调整和挖掘潜优势项目(铁人三项、现代五项、射箭、武术、跆拳道、乒乓球、举重等),培育和做大新兴项目(冬季项目、网球、橄榄球、自行车)。
(二)加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建设。加强运动员队伍建设,提高科学选材水平,实施运动员因材施教和个性化训练培养。注重运动员全面发展,推进体教融合,加强文化教育和思想素质培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运动员聘用、退役和保障机制。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鼓励扶持教练员到高校或其它国家地区进修学习;改革教练员考核方式,建立完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教练员表彰奖励的制度化和常态化机制;实施“引进来”战略,面向世界招聘高水平教练员和专家,带动本土教练员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建立优秀运动队竞争和激励机制,严格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办法和选拔标准,形成进出有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创新重点项目复合型训练团队,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势,促进管理、训练、科研、医疗、保障一体化。
(三)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完善优秀运动队人才培训体系,扩大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的办学规模并提高办学效益,完善盟市体校办学机制,实现旗县青少年体育训练组织全覆盖,形成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体育职业学院和盟市体校及旗县(市、区)青少年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民办体育类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高中初三级训练体系。
推动各级体校与体育项目传统校联合创办适合学校开展的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鼓励支持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和各级体校与自治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开展联合办学、体育训练、体育比赛和人才培养等合作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开展足球项目、冬季项目和自治区重点竞技体育项目的青少年训练和竞赛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教育、体育部门每年联合发布全区青少年赛事计划。
(四)提高体育科研保障水平。加大对体育科技的投入力度,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人员业务水平,逐步扩大体育科研服务的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科研部门与训练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体育科研在训练中的先导作用和攻关作用。
(五)加强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开展各层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认定工作,鼓励盟市体校开展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工作,对国家体育总局认定的基地给予重点经费资助。开展自治区级综合性和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制定认定标准、认定办法和资助办法,对达到相应认定标准的给予经费资助。
(六)夺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7年天津全运会、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2020年内蒙古全国冬运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等国内外重要赛事上,争取创造优异的运动成绩。狠抓作风建设,严肃赛风赛纪,加强反兴奋剂工作。
三、壮大体育产业规模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升发展规模、质量和水平,不断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扩大居民消费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一)培育市场主体。培育自治区级体育产业基地和重大体育园区。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成立体育产业集团或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各领域发展。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资本、技术、信息等多种形式,参与体育市场开发和设施建设。创新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发挥体育场馆与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支持企业开展体育用品研发和生产,培育本土体育用品制造业品牌企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制造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竞技、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区内外、国内外大型健身俱乐部在我区开展连锁经营,鼓励对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研发。鼓励其他主体以土地、房产等资产出资,参与体育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商业和工业园区内,规划建设体育产业中心。
(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产业精品工程,支持各地区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积极支持民族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传统体育用品质量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突出资源特点抓好特色体育产业。依托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资源发展足球产业项目;依托草原资源发展夏季体育产业项目;依托冰雪资源发展冬季体育产业项目;依托沙漠资源发展赛车体育产业项目;依托畜牧资源发展马术产业项目;依托民俗资源发展民族特色体育项目。重点规划建设国家级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重点打造以“车”、“马”、“冰雪”、“那达慕”为主的体育项目品牌:以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包头市、通辽市等盟市为重点,打造赛车、摩托车和休闲汽车户外营地,塑造具有自主品牌和经济效益的汽车、摩托车体育竞赛和自驾旅游项目;以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盟市为龙头,做大做强全区马术产业,培育品牌马术赛事,打造内蒙古马术节以及8·18赛马节等马术项目,逐步形成以竞技马产业为主的品牌赛事和知名企业;在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兴安盟等盟市挖掘内蒙古冰雪产业优势和特色,打造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冰雪品牌;在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盟市推动那达慕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同时推动巴彦淖尔市龙舟和村道自行车以及乌海体育旅游城市等建设。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积极创新体育彩票市场形态,稳步扩大市场规模,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价。
(三)促进融合发展。创建“体育+其它产业”模式,促进体育产业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传媒、信息、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促进康体结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挖掘和发挥中蒙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优势作用。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兴办体育健康咨询、体质监测、锻炼指导和运动康复等经营服务实体。加强体育与养老产业的结合,发展老年群体的体育服务。深化体旅融合,充分发挥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传统体育项目、体育赛事、体育活动优势,构建由草原体育旅游品牌、冰雪体育旅游品牌、沙漠体育旅游品牌、森林体育旅游品牌、少数民族节日体育旅游品牌、民族体育赛事旅游品牌组成的体育旅游产品体系。体育、旅游、文化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打造一批重大体育旅游项目,加强宣传推广。鼓励交互融通,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将体育用地与居住绿地、公园绿地融合。支持教育、科技、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推动区域融合发展,鼓励各盟市联合建设和发展体育产业项目、联合申报国家级区域体育产业重点示范项目或联合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内蒙古体育产业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经济圈,挖掘内蒙古体育产业在“向北开放”中的潜力,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体育产业合作发展,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四、开创足球改革发展新局面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意见》,开创足球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将公共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内蒙古足球运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在呼和浩特和包头市分别建成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国家(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通过新建或改造,实现每个盟市拥有1个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青省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每个旗县(市区)拥有1个盟市级足球活动场地。
(二)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足球教学大纲,完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合理布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构建稳定的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建立健全校园足球联盟运作机制,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和活动,加强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校园足球活动水平。扶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阶梯式、一体化”足球学院。重点支持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等开展试点工作。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活动,扶持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足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社会足球发展,促进社会足球人口不断扩大。
(三)加强职业足球队伍建设。重点发展内蒙古女子足球队,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设,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引导足球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各盟市引进职业足球俱乐部。每个盟市至少组建男、女各1支代表本地区足球最高水平的职业或准职业足球队伍。
(四)实施“人才强足”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和培训讲师队伍,对全区教练员、裁判员、教师实施规模化培训。加强裁判员、科研医务人员、俱乐部经营管理人员、赛事运营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足球从业人员的各项待遇。到2020年实现校园足球、职业足球、社区足球、职工足球专兼职教练员、裁判员、新闻管理人员、足球教练员讲师、社会足球指导员全覆盖。
(五)健全足球协会组织。按照政事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加强内蒙古足球协会的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全区、组织完备、管理高效、协作有力、符合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区要求、适应现代化足球管理运营需要的协会管理体系。
(六)完善联赛竞赛体系。以校园足球联赛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足球、准职业足球等系列联赛,逐步形成赛制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遍及城乡的竞赛格局。广泛开展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简称“4+1”)校园足球“4+1”联赛,办好社区、职工和青少年足球联赛,重点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准职业足球联赛(设超级、甲级和乙级三个层级)。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足球赛事,培养锻炼本土赛事运营团队;积极创办有我区特色的国际、国内知名足球赛事,打造赛事品牌,培育足球市场。通过联赛竞赛杠杆,带动并促进足球产业发展,满足群众欣赏高水平足球比赛的需求。
五、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
(一)加强赛事筹备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组建赛事筹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赛事筹备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人员、场地、设施等相关任务,确保赛事筹办工作顺利进行。
(二)大力发展群众性冬季运动。广泛开展群众冬季项目健身活动。打造内蒙古特色冰雪活动,培育各级冰雪体育赛事,开展冰雪嘉年华和群众冰雪健身体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冰雪项目挖掘、推广和国际交流活动。培训冬季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冬季运动。积极推广青少年冬季运动。在全区大、中、小学广泛普及和推广冬奥会、冬运会及冰雪知识,覆盖率达到100%。支持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冰雪活动,鼓励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寒假开展冬令营。打造自治区“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雪地足球”等冬季体育活动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冬季运动项目体育教师,发展自治区冬季体育项目特色学校。
(三)加快提升冬季项目运动水平。优化冬季运动项目结构,统筹冬季运动项目发展。加强冬季运动项目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冬季项目运动员,选拔配备一批优秀的教练员、管理人员和科研保障团队。鼓励社会力量组建职业队或俱乐部,构建多元一体的冬季运动项目发展模式。全力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的备战工作,争取办赛水平、参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全面丰收。
(四)建设多元化的冰雪场地设施。以全民冰雪场地设施为主,高水平比赛训练冰雪场地设施为辅,科学规划和建设冰雪场地空间布局,拓展冰雪设施网点服务范围。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与冰雪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在重点盟市实现旗县(市)区冬季项目运动场(馆)全覆盖,在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建设一批冬季项目运动场(馆)。高质量建设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基地。
六、创新体育赛事运行机制
办好专业性赛事,充分发挥发现人才、锻炼队伍、积累经验、提高竞技实力的作用。转变工作作风,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廉洁办赛、节俭高效。注重青少年运动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全面发展,青少年赛事实行体能测试和文化测试准入制。放开群众性赛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活动,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搞活商业性赛事,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充分依靠市场力量,规范竞争行为,激活体育资源。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精品赛事,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策划引进和申办一批高水平的足球和冬季项目等精品赛事,推动我区特色赛事和精品赛事的培育和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赛事管办分离,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优化赛事办赛流程、空间布局,区分办赛主体责任,制定权责标准。以政府购买体育服务为牵引,鼓励社会力量承担自治区比赛任务,引入第三方赛事评估和安保服务,控制社会办赛风险。加强裁判员培养管理,壮大裁判员队伍,提升裁判员水平。办好2018年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七、繁荣发展体育文化
高度重视体育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弘扬追求卓越、突破自我的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我区特色的体育文化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文化内涵,建设体育文化载体,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充分发挥体育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和加强对外友好交流中的作用和功能,不断提升内蒙古体育文化的影响力。大力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加强成果转化。支持开展体育美术、体育集邮、体育收藏、体育影视、体育文学创作等体育文化活动,出版《内蒙古体育志》,创编《内蒙古体育年鉴》,同时编辑出版一批体育文化书刊,成立内蒙古体育信息宣传中心,建设好内蒙古体育博物馆,积极开展系列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办好2017年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
八、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充分挖掘、发挥体育在贯彻“一带一路”、“向北开放”战略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坚持和完善中俄蒙体育“五大交流机制”,办好中俄蒙国际青少年运动会和老年人运动会,大力开展中俄蒙飞镖、驼球、搏克等国际性健身赛事活动,争取建成若干以我区重点运动项目如拳击、冰雪、足球、摔跤为核心的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与朝鲜、韩国、香港、台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交流工作。面向世界全面开展足球运动国际交流活动,促进我区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九、加大体育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力度
把握“互联网+”的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搭建体育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对外服务、对内管理、横向交流的综合服务水平。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积极开发、推广“掌上健身指导平台”手机终端,实现科学健身指导与群众科学健身需求无缝对接。建设内蒙古竞技体育数据库,为科学训练提供科技支撑。建立体育统计体系,将体育统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实现体育统计的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利用新媒体,建立内蒙古体育微信和客户端,开辟体育宣传新领域。
十、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
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工程,高标准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工作格局,加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体育局与发改、财政、国土、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相关部门的长效协调工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统筹推动体育发展。
二、加强依法治体,完善政策法规
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规定的体育产业优惠、资金扶持、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政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任务,建立行政清单统一管理和对外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各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各级体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积极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活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体育法制队伍建设。
三、有序实施规划,落实责任监管
保证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各级体育规划相互衔接,实现覆盖全区的战略规划体系。认真做好规划衔接与细化工作,确保条线之间、层级之间目标一致。对城乡区域确定差别化的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和政策措施,推动城乡体育协调发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对发展指标进行逐年逐项分解,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促检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必要时对规划目标进行适当调整。
四、实施人才强体,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实施“高水平人才梯队工程”。重视和发挥人才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开发国内外人才资源,统筹推进体育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专业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和体育产业人才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体育人才队伍素质。创新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激励机制,改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完备的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
五、加大政府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财政资金投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以及青少年训练需求,保证人均全民健身活动经费每年随财政收入按比例增长。创新体育投融资模式,促进体育投融资体制改革,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模式(PPP)、体育基金等多种模式推动公益性体育事业发展。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