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在赤峰市组织召开东北四省区合作秘书长协调会议,东北四省区联系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分管振兴工作的副主任参加会议,东北振兴司周建平司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我委文民副主任和东部振兴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我区汇报了2013年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与东北三省西部合作协议》等三项协议的推进落实情况。辽宁省汇报了2014年东北四省区合作省部联席会议的有关建议,会议地点初定为沈阳市,会议时间下一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东北四省区协商确定,会议议题拟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中涉及跨省区项目和有关重大政策进行协商,参会人员将根据《东北四省区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框架方案》确定。东北振兴司综合处王任飞处长介绍了《东北四省区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框架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的有关内容,该《方案》是对原有《东北四省区行政首长协商机制框架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注重发挥国家部委在推进东北四省区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周建平司长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东北四省区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已成功召开一轮,在推动四省区内部合作和提升地区影响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正站在一个重要关口,《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刚刚出台,国家也将启动“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很多工作需要东北四省区密切合作。新一轮东北四省区合作,要更加突出求真务实、合作共赢、共谋发展,充分发挥四省区资源、区位等优势,借鉴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合作模式和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和完善省区间利益协调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合作互动机制、发展信用约束机制,推动务实合作和整体发展。他要求,东北四省区政府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