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完善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深入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开创中蒙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新格局,我处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并于2014年6月提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内政发[2014]95号),《规划纲要》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区向北开放的地缘优势、人文优势和产业等优势,重点在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经贸合作层次、深化产业领域合作、推进合作平台建设、深化人文合作交流和创新合作机制等方面加强与蒙开放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制定《规划纲要》分工方案,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并做好与蒙古国合作的综合协调和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