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盟市发改委申报,我委审核,现将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2018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备选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委协调推进处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6659061 0471-665906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内蒙古发改委协调推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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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