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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学技术厅2019年工作计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3-08 10:21:54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决胜之年。今年全区科技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狠抓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狠抓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实,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力优化人才发展机制,着力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着力扩大开放创新,着力营造优良创新环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加强中长期战略谋划,形成科技创新系统布局
 
   一是启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紧扣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科研创新规律,以推进创新型内蒙古建设为牵引,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布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开展“十四五”创新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同时,开展2006—2020年自治区中长期科技规划总结评估,着手筹备2021—2035年自治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系统谋划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指导方针和总体思路,统筹布局中长期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和战略举措。
 
   二是开展重点产业发展前瞻性研究和技术预测。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技术发展预测研究,研判发展态势,聚焦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为自治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三是完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机制。树立创新规划的权威性,加强规划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能够反映地区科技发展的评价体系,强化实施中的协调管理,形成科技部门牵头,多部门、多地区协同推动局面。在部署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措施时,开展规划符合性审查和绩效评价。
 
   (二)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的产业技术体系。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聚焦优势特色产业的创新需求,聚焦区域创新的重点方向,系统安排、统筹布局创新资源,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紧密融合。围绕能源、冶金、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牧业、生态环境等传统优势特色领域和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强化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研发,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问题,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行动。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供给,部署农牧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切实解决一批严重制约产业发展的科技问题。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园区引领示范作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健全农村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持续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科技专家资源,广泛开展农牧业科技服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抓好定点帮扶年度计划,推动形成帮扶点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京蒙科技扶贫合作工作。大力支持创新型县(市)建设,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三是加强民生科技创新。为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生态美与百姓富相统一,加大科技成果研发应用力度,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固废资源化,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脆弱生态修复等领域科技创新,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内蒙古一湖两海水污染控制与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和普及普惠,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多为人民所享、所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落实。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市场化、专业化的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继续实施技术交易后补助,制定出台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高水平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交易转移到实体经济。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平台建设,优化平台的运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促进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为技术交易活动和交易后补助政策提供更加完善的支撑。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支持针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前端的中试放大、技术熟化、工程化配套等关键环节开展成果转化,突出项目引导作用。
 
   (三)夯实创新基础,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管理。立足我区特色、优势领域,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自治区重大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基础科学研究管理制度系统和基金项目管理全链条的设计。完善自治区联合基金项目资助模式,针对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统筹考虑与部分盟市、厅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联合基金进行资助。进一步优化联合基金的管理模式,引导和带动社会关注和参与,多方重视、多渠道投入基础科学研究。
 
   二是提升培育集聚高端科技人才水平。组织实施“草原英才”工程和有效衔接国家各类重大人才计划,不断提升自治区各类平台载体引才引智水平。启动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加大青年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支持政策,抓好政策落实,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积极促进引才引智工作与实施科技项目相融合,形成“走出去”和“请进来”互动的良性循环。加快外专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国际人才市场,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站。
 
   (四)优化平台载体布局,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一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积极推动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完善重点实验室管理的政策体系,强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作用,改善和提高重点实验室基础科研条件和水平。优化整合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奠定基础。加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推动企业、大院大所与盟市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提升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水平。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
 
   二是推动创新载体发展。积极推进赤峰、阿拉善等高新区的升级。加快自治区高新区建设,不断优化高新区的布局。加强高新区制度建设,实施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行动,大力推动各类科技园区、基地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和推进巴彦淖尔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提高创新发展水平。
 
   三是加快推进呼包鄂自创区建设。落实自治区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研究出台推动自创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呼包鄂自创区建设协调共建机制,启动自创区创建专项计划,与呼包鄂三市共同支持高新区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四是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构建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基地四类主导模式相结合、阶梯递进的创新创业孵化培育体系。加强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培育“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新创业生态。完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制度,推动创新载体建设和创新创业政策落地。组织做好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筛选并支持更多质量好、前景广的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培育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吸引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主体创新创业。
 
   (五)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一是加强已出台各类政策措施的落实。梳理已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形成方便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利用的创新政策包,督促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科技政策跟踪和评估制度,切实将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政策落到实处,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是持续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紧扣研发、转化、应用三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各类科技计划的布局定位,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分离的原则,改革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厅属事业单位管理改革,逐步建立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推进完善项目资金拨付制度,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专家库,广泛征集各领域专家,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更好地满足项目评审和科技管理要求。改造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网络管理,提高科技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全面辅导服务,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对盟市高企培育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和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力度。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承担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针对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深入推进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推动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融通创新,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有效供给。
 
   四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推进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的落实,加快建立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机制,打破“四唯”倾向,坚持评用结合,强化用人单位评价主体地位。制定我区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的政策措施。深化自治区科技奖励制度改革,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营造创新友好的科技发展环境。
 
   五是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各项部署,认真落实科技厅三定规定,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平稳衔接和队伍稳定,确保处室职责、编制和人员有序到位。根据自治区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精神,统筹规划事业单位机构和功能定位,优化组织结构,努力构建科学规范、上下顺畅、执行有力、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脱钩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六)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推动创新资源跨区域配置
 
   一是推动国际和区域创新合作。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与交流,与科技部合作召开第二届中蒙技术转移大会,推进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引进与合作研究。进一步培育建设自治区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深化与北京、广东等地区的科技协同创新合作,促进先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向内蒙古转移。制定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若干意见。
 
   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深化与大院大所和知名高校的科技合作。与中科院开展院区合作,推进与中科院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推动中科院有关分院、研究所与内蒙古共建创新平台,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引进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在内蒙古落地实施。强化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是完善创新联动机制。启动新一轮部区会商,加强与科技部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与盟市的厅市会商机制,加强对盟市、旗县科技工作的扶持与指导,通过会商与盟市合作共同解决一批盟市关切的重大科技问题。继续加强与厅局的厅际会商,强化部门间在创新政策制定落实方面的衔接协调,共同推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促进成果转化。
 
   (七)着力优化创新环境,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引导全社会加大创新投入。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推动各级财政加大科技投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带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通过设立各类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科技担保资金,引导带动企业、银行、投资机构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的支持。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逐步建立科技成果质押融资贷款模式,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动自治区科技支行发展。发挥自治区科技协同创新基金的作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二是优化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意识,实现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和解读,引领全社会崇尚科学,追求创新。鼓励科研人员坚定创新自信,潜心研究,勇于担当,敢啃硬骨头。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协作。
 
   三是加大科学普及工作力度。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做大做强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学之夜、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科技“三下乡”、科普分队盟市行、科普微视频大赛等科普重点活动。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科技监督评估、科研诚信和伦理建设。健全科技监督评估制度体系,压实项目管理监督职责,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对违规违法科研行为的惩处。健全科研诚信的管理制度体系,开展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科研人员的科研伦理意识,推动科研伦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建设。坚决查处学术不端和违背科研伦理的行为。
 
   (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扎实有效地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落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指示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创新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判断形势、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党的纲领路线学习教育;继续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继续开展基层党务干部轮训工作,加强新时代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适应新的发展变化,夯实基层党建。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作为科技系统的重要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关心关爱干部,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
 
   四是狠抓廉政和作风建设。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为基本遵循,深入开展整治“四官”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严惩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避免出现“破窗效应”,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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