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自治区国资委、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分别与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雷石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参加签约仪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朝克图主持签约仪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何雨春代表自治区国资委与雷石基金管理机构总裁王宇签订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作协议;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力军与王宇签订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管理人合作协议。自治区国资委各处室负责同志、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雷石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优化自治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资本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融合,自治区政府决定设立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
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经过公开招选和认真考察,确定珠海横琴新区雷石天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作为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选定以后,自治区国资委有关领导和处室、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立即与雷石基金管理机构开展了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协议的谈判对接工作。双方本着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原则,对协议条款进行认真研究,经过反复沟通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协议签订后,有关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沟通交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基金实质化投资运营和落地见效,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