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内蒙古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 内容

自治区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2-26 15:02:22
  近日,为更好地发挥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有效落实《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将《纲要》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事项,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明确实施责任,创新实施机制,狠抓规划落实。要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和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实施,推动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

  下一步,发展规划处将围绕《纲要》中涉及发展改革委的重点目标任务,做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实施责任主体,确保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尽快完成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分析区内外宏观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价规划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据此提出改进举措,以期更好地推进规划的跨年度滚动实施。

上一篇:第二届中国新型城镇化 理论·政策·实践论坛在京召开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