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司周南同志指出,2014年3月和9月,李克强总理两次做出“对‘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指示。对“十二五”规划进行评估,既是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底数进而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需要,又是总结规划实施经验与不足进而健全规划实施制度的需要。开展规划评估,应当综合评估规划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战略任务、工程项目、改革举措等进展情况,分析规划实施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应当更多采用第三方评估的组织方式,强化评估结果的客观性,避免政府自拉自唱、自己给自己唱赞歌的现象。
与会代表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各地区、各领域规划进展总体顺利,但部分地区较难完成经济增长、服务业比重、化解产能过剩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既定目标任务,尤其是经济增长调子定得过高的地区难以实现预期目标。与会代表提出,规划实施比规划编制更重要,一分规划、九分落实,但当前规划实施制度不健全,部分规划仍处于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尴尬境地,这既归因于规划实施缺乏资源和政策支撑,也归因于部分规划缺乏可操作性。与会代表表示,明年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全国五年规划历史上首次全面系统的总结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