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成品油调价信息,现将我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公布如下,自2017年11月2日24时起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1.对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社会加油站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给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2.表列之外其它品号的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3.各品种成品油价格吨升折算系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发2017-2018年度全区冬季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系数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1188号)执行。 4.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